盗窃罪 诈骗罪 涉网犯罪 指导性案例 方法论镜鉴
被告人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实际通过预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窃取财物;另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骗取财物。
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而实际通过预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窃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而骗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刑法第264条、第266条。
| 问 | 示范意义 |
|---|---|
| 五问·推理过程 | 盗窃/诈骗区分的推理链条完整:前者"秘密窃取"(程序自动划款,被害人无处分意识),后者"骗取处分"(被害人主动点击付款),从行为实质到罪名结论无跳跃 |
| 三问·证据链闭环 | "诱骗点击—程序窃取—资金转移"各环节形成完整逻辑闭环,是涉网犯罪证据链组织的参照 |